1.目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3.离职类别与定义3.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3.1.1.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1.2.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3.2.1.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3.2.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2.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2.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3.2.1.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3.2.1.5.提供虚假信息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致使公司错误决定录用的;3.2.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2.2.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2.2.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2.2.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2.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3.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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