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一、员工健康检查办法(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二、员工医疗补贴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第五条试用人员,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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