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一、入职1、新聘用员工要严格按照公司定编制度执行,并履行报批手续。2、各部门新聘用员工入职,必须由本人带齐证件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入职需填写人事部印制的《应聘人登记表》及《员工登记表》。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聘用员工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有效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1寸彩照一张;④体检证明,健康证原件;⑤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以证明与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⑥非京籍员工在京工作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特殊岗位需要提供担保。3、新聘员工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其中任何资料的更改,都需要及时通人事部。4、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有人事部填发“新录用人员通知单”,注明工作岗位、工资及报到日期,用人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转交公司财务部,作为财务部做工资的重要依据。财务部如未接到“录用人员通知单”,月末一律不为其计算工资。5、新员工正式上岗,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二、离职(辞职、辞退及开除)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规定履行手续。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报告吗,并办理离职手续。3、试用期后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部门领导包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4、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余留工资不予发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其赔偿责任。三、开除和除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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