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文件名称:药品购进、验收、销售操作程序编号SZHKQP0022007起草部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4.1.01批准日期2014.1.02招待日期:2014.1.03版本号:变更记录:变更日期:发至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药房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3、责任者: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4、管理程序4.1、购进药品时药品购进人员应先编制药品购进计划,并联系供货单位询问价格,产地,确定数量后,计划拟好后报质管员审核,审批后同意后予以采购。采购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4.3、药品到货后,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并按规定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购进品种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库。4.6、按照不同类型药品的管理规定,根据顾客的相关要求,开具销售凭证,对在帐药品进行销售出账,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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