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2013]09号关于下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职责的通知街道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街道和各村(社区)综治办和工作人员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区综治办要求,特下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请按照规定履行好综治各项职能。二0一三年元月十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职责一、综治办职责任务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本街道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街道辖区村(居)、各成员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4、本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招待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5、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管理重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及节假日的维稳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7、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问题;8、办理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并完成街道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综治办主任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本处实际,对每个时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决策和措施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2、认真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抓好本处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年度综治目标的实现;3、在本系统层层建立综治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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