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劳动保护室部门名称:劳动保护室上级部门:安全环保部下属部门:劳动保护员、劳动保险员部门本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实施与管理。主要职能:(1)防止与消除伤亡事故,保护职工安全。(2)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3)检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4)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措施的制定并建立警戒标志。(5)实施改进生产、工艺过程,设置防毒设备,改进生产现场的卫生环境,配备防护用品。(6)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内因公致残、致伤及丧失劳动力员工,劳动保险和劳保待遇。(7)实施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建立生产行政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管辖范围:(1)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2)劳动保护、保险所属办公场所的办公设备、公共设施、办公用品、报表、工作台帐。(3)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生产现场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锅炉房和煤气站的-1-各种装备、化工产品、化学物质、气液体管道、可燃气体劳动保护用具。兼管职能:(1)加强医疗预防措施对员工慢性病与易发病、职业病的防治。(2)安全技术的改进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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