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中心弹性工作制实施及管理办法由于市场工作的特殊性,市场营销中心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实施弹性工作制,具体内容如下:一、弹性工作制适用范围所有销售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商务人员暂不实行该制度。二、弹性工作时间规定1.日常上下班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8:30-12:00,13:00-17:30)。2.由于业务需要延迟下班、加班等可申报延迟上班时间或补休。3.业务人员由于业务需要实施弹性工作制时,必须事前向大区经理、部门经理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三、考勤管理办法1.市场营销中心全体人员均参加公司打卡考勤。2.市场营销中心建立弹性工作时间登记制度(格式见附件一),销售人员将审批通过后的弹性工作时间报部门考勤员登记备案、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申报方式:当面申报、OA、短信及其他有效方式。)3.部门考勤员根据公司打卡记录及部门考勤记录统计销售人员的出勤情况,若无弹性工作时间审批、无请假审批则按旷工处理。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需保证通讯畅通,确保与公司及用户的联络畅通,如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畅,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个人责任。四、出差管理规定1.员工出差前需提交《出差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二),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差,出差3天以内部门经理审批报备市场主管领导、商务专员,3天及以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报备部门商务专员。2.因公出差到岗后提交出差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三),该报告作为考评项目经理业务能力凭据之一存档。附件一、弹性工作考勤登记表附件二、出差审批表附件三、出差工作汇报附件一弹性工作考勤登记表序号申请人申请弹性工作时间实际到岗时间部门经理确认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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