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治理1、薪酬激励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很长的探索过程。从20世纪的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末期的主流观点认为,国有企业没有活力、缺乏效率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只是在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成效后,才转而寻求制度创新,从1995年开始建立现代公司的试点。起初的公司改制有名无实,有些公司仍按过去的老办法管理,被称为“翻牌公司”。另一些公司落实了所谓“自主权”,却架空了所有者。针对后一种情况,有关部门在监督经营者上做过很多努力。比如,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设有监事会;在实践中,曾经尝试过稽察特派员制度,等等。尽管如此,并没有阻挡住企业“内部人控制”和对企业价值的毁伤。直到1999年明确了能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制衡(checkandbalance)关系的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才迈出了向真正的现代公司转变的步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为什么说它是现代公司的核心?这是因为,现代公司区别于传统公司的主要特征,是在所有与控制(经营)之间发生了分离。要想使现代公司经营得好,必须使经营者有职有权,与此同时,又必须将经营者的职权置于所有者利益的约束之下,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的弊病。对于这一矛盾,只有靠建立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解决。最近十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显示出以股东中心即增进股东价值(shareholdervalue)的公司理念越来越成为主流的趋向。薪酬激励是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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