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所属新入员工正式入职未满一年的职工;(二)公司所属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员;(三)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第三条职责(一)综合部1.负责员工在住宿申请的登记、审批工作;2.负责对宿舍的统一分配、员工入住时钥匙等物品的发放、人员离职或调离时钥匙等物品的收回;3.负责员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务,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纠纷事件;4.负责安排宿舍配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和生活设施的维护维修;负责每月对宿舍水电费的统计以及水电费的代款。5.负责收取公司住宿费用每人元/月;6.负责收取员工因宿舍损坏等产生的的各种赔款。第四条内容(一)员工入住流程1.新入公司员工、在校实习生等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填写住宿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登记审核交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宿舍。2.对于公司其他员工,公司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除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公司安排住宿的,经综合部登记、相关领导审核,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安排住宿。3.住宿人员入住前应检查该寝室配置的设施状况,对于有损坏的设施应向综合部反馈;4.住宿人员离职时需将钥匙归还综合部,如果寝室内配置的设施有损坏或丢失的,应按相应标准赔偿。(二)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员工尚在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三)对于因个人需要搬离宿舍,员工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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