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时间制度修订号0实施日期第1页共4页1目的:在充分体现公司“以人才为根本”的前提下,使员工发挥最大工作效率。2适用范围:2.1规定弹性工作时间制度的实施办法、管理职责和控制程序;2.2适用于公司管理类、工程技术类和部分基层事务类员工的工作安排;3职责:3.1员工应充分保证实现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协作;3.2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员工实际出勤时间的控制和合理安排;4控制程序4.1实施对象4.1a总经办、人力资源本部、财务本部、商务本部、营销本部、;4.1b三个事业部不在弹性工作制范围内,具体对象见表1:表1序号部门岗位1总经办除当班前台、后勤人员、司机外全部实施2人力资源本部全部实施3财务本部除当班报帐会计、出纳外全部实施4营销本部全部实施5商务本部全部实施6技改部全部实施4.2时间安排4.2.1制度工作日4.2.1a员工每月工作23.5天。4.2.1b员工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其中白天7小时,其余1小时时间可以根据需要与直接主管协商或自行安排,并记入工作日记,并通知部门考勤员予以记录。4.2.2作息时间为确保工作衔接,公司冬令时作息时间安排见表2(夏令时另行安排):表2内容冬令时早操7:50上午上班8:00-12:00午餐12:00-12:30午休12:00-14:30下午上班14:30-17:30晚餐17:30-18:004.3考勤4.3.1部门考勤员必须如实登记本部门员工弹性工作时间,该《弹性工作时间记录表》(见附表1)经部门主管审阅签字后交人力资源本部进行考勤。4.3.2人力资源本部不定期抽查各部门人员上岗情况,填写考勤检查表,以验证员工实际考勤;(见附表2《考勤检查表》)。4.3.3对于未达到规定考勤的员工,公司除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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