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员工手册石油科字〔2003〕23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信息资产(包括信息、信息系统资产、知识产权等)在传递、存储和处理应用过程中的安全,促进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顺利有效地开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是股份公司员工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守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受聘人员。对因违反本手册而导致股份公司遭受损失的,股份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信息安全保密第三条员工在信息应用方面不得有以下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2.违反公司有关的保密协定、要求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披露或者泄漏本公司的商业秘密;3.未经本公司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4.协助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第四条员工因业务需要必须将公司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或者交由第三方使用的,应参照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五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了解到其它公司商业秘密的,应视同本公司商业秘密,按照本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第六条员工在业务过程中,如需接触任何股份公司的关键信息资产,都必须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第七条离、退休及辞职人员信息保密规定:1.离、退休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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