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雨中情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一、试用期管理的目的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2、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二、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2、员工试用期薪酬由公司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3、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公司相关福利规定执行。三、试用期管理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四、试用期考核1、考核组织及周期(1)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2)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每月20日前(含20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20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2、考核办法与形式(1)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2)工作计划考核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每月25日(入职当月在员工入职当天)...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