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立案到做出裁决要多长时间?答: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仲裁申请后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即立案。从立案到做出裁决的一般期限是45天,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5天,即最长不超过60天。但是出现法定的案件需要中止审理的情形,如当事人要求和解或调解,自然灾害等造成交通、通讯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仲裁活动的,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则实际时间的总长度会超过60天。参考法规: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第43条;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0条、第32条、第35条;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30条、第31条、第32条;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4条、第35条、第36条、第37条;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4条、第45条、第46条。例:李某是北京市一家IT企业的部门经理,因对其部门员工林某的违纪行为要求林某写书面检查一事,与林某发生口角,最后发展到两人打斗起来。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动手打人属于严重违纪,按劳动法第25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违纪员工。林某因此否认了自己动手打人的行为。由于没有其他人在场,公司只好向李某询问有无证据,李某以自己白衬衣上的一个黑印指证是林某打人时踹的脚印,公司领导因此决定辞退林某。林某不服,提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后,为确认企业提交的白衬衫上的痕迹是否为林某的足迹,以便对林某动手打人的事实认定清楚,委托公安鉴定机关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决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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