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因自身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赔偿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支付赔偿金:1)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违法约定试用期。3)招录时扣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劳动者财物,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4)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5)不按照规定或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6)签订劳动合同缺乏必备条款或者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7)招用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9)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10)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等行为。1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13)未及时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14)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5)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企业须注意:劳动法上的“赔偿金”,与一般民商事法上的赔偿金不同的是,劳动法上的赔偿金是一个专有概念,带有惩罚性。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由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不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也不同。参考法规:1.《劳动合同法》第9条、第26条、第47条、第48条、第81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87条、第88条、第89条;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3.劳动部《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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