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准备破产重组,可以裁员吗?答:不能。只有在法院根据《破产法》对企业破产重组的申请批准后,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予以裁员。如果企业以《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1)项“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为由,减裁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必须拥有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定书,并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可以进行裁员。企业只是在“准备”破产时,并不能进行裁员。企业须注意: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条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2)实践中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条件举证相对容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定书即可,无法院出具的重整的裁定,不能以此为由裁员。3)在裁员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企业能够进行细致入微的规划和布置将是非常必要的。实践中,为了妥善解决矛盾,无论是企业工会、各级工会还是政府部门作为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如果能够起到协调、化解的作用,加上一些专业法律人员、心理辅导人员、就业帮助人员的专业帮助都有助于将裁员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4)关于裁员的补偿方案,为了有利于在协商阶段就协商解除,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补偿方案最好要高于法律规定的底线以及最终裁员的方案,才能促进员工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否则员工既然早签没有什么好处,就会处于观望状态,导致最终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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