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机构名称:广州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制订人:郭德骥审核人:陈小宇批准人:黎朝祖批准日期:2014年3月25日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医疗器械采购制度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3、仓库管理及养护制度4、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5、效期产品管理制度6、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制度8、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器械采购制度采购医疗器械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认真审核供方合法资格及各种有效证件,把好采购质量关。一、医疗器械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供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三)具有产品合格证;(四)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符合规定,且使用规范化汉字(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三、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档案。四、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三)《营业执照》;(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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