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福利制度(2019年修订)编制:审核:批准:修订日期:2019年5月5日第1页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福利制度(2019年修订)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参照人力资源市场的薪酬待遇水平,结合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工资构成第一条公司实行职能工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标准见附件一)。第二条基础工资是职工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据地方物价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来核定的薪资,是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第三条岗位工资是指以职工所在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环境优劣等岗位价值要素,结合职工工作能力、劳动成果、价值核定等个人因素而核定的薪资。第四条绩效工资是根据生产经营成果和职工工作业绩并经过绩效考核浮动计发的激励性报酬。绩效工资分为提成和年终奖两种,分别按照公司《市场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和《年终奖分配制度》执行。第五条工龄工资是对职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和贡献的肯定和承第2页认。工龄按职工在本公司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如期间离职超过一年,则工龄清零后重新计算。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则工龄工资增加100元,从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从职工到公司之月起计算,包括实习期、试用期),并根据实际工龄到期进行调整。工龄工资的上限为1000元(即10年以后的工龄不再增加工龄工资)。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六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当职工向本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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