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二、实施范围与对象:本镇在编在岗教师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发放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我镇或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科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林启照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xx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五、考核方法(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授权和指导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绩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教师的考核要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长评议、年级组长评议相结合,校长的考核要采取校长自评与教职工代表评议、考核组评议结合等办法。教师和校长的考核应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三)实行对边远薄弱学校教师一定生活补贴。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2%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进行奖励。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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