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引人、用人、选人、留人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薪资管理体系,吸引高素质的人才,留住优秀的人才,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参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控股公司的《子公司薪资激励指导原则》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在《2012年安徽**薪资管理办法》基础上,特修订本薪资管理制度。第二条核定工资等级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经济效益、承受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市场价值,遵循“按劳分配”、“按能分配”和“企业、股东、员工三方利益兼顾”的基本原则,通过对岗位价值、员工工作绩效、工作技能、服务年限、人力资源市场状况等指标综合考核后确定员工薪资,适当拉开差距,营造内部激励机制。第三条支付办法1.工资扣除第四条所列的费用后,采取从银行转账至工资卡的方式支付。2.工资支付时间:工资计算时间为1-31日,并于当月10-12日支付,如遇双休日延期2天发放。第四条扣除款下列各项规定,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所得税2.社会保险费中按规定由个人交纳部分3.住房公积金4.触犯本公司规章制度的罚款5.其它应扣款第五条归还义务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工资不足或超领时,应立即补齐差额或返还超出额,否则,财务管理部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补齐或扣除该部分。第六条薪资的形式本制度所称薪资,包括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非货币形式作为工作补偿的福利。第二章薪资体系构建的原则和类别第七条薪资体系构建的原则1.坚持“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员工具有激励性”的薪资分配原则,充分发挥薪资管理在引才、留才、育才方面的作用。2.坚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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