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石化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辽阳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奖惩机制,规范统一奖励和惩罚标准,奖励先进和惩罚违纪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参照《中油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相关内容,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三)坚持奖励和惩罚并重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1—第二章员工行为准则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五条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工作职责,优质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第六条努力学习岗位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第七条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第八条保守公司、部门机密,不得向外泄露公司、部门有关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第九条爱护公司财物,严禁偷盗和破坏公司财物。第十条廉洁自律,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虚报冒领,贪污受贿。—2—第三章奖励第十一条公司对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公司对员工的奖励主要采用年度性奖励和一次性奖励两种形式。第十二条年度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按公司年度总结评比办法确定奖励人员和奖金额度。对受奖励的员工同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第十三条一次性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第...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