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健全全员激励与有效约束的机制,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集聚人才,激发员工的进取精神和创新潜能,促进人力资源的不断优化,有效地支持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薪酬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保障作用和激励作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长期、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主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薪酬管理政策,公司章程,公司经营目标责任制度以及公司经济效益情况。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全体正式员工。第四条非正式员工的工资报酬,按劳务市场用工价格水平决定,由各用工单位在工资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第五条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规定,企业工资总额与公司实现的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工资总额控制在企业的合理承受能力范围内。第二章薪酬管理模式1第六条集团公司经营班子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按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执行。第七条分公司经营班子(公司直属项目部)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按公司制定的《**公司二级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二级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集司董〔2017〕2号)执行。第八条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办法。月度工资按岗位结构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单位实现效益情况确定。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项目经济承包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岗位结构工资标准进行工资预支,项目完工后,根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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