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资质工资、岗位工资四类,一般五类总和为员工的工资。本工资核算方法使用于本院职工,特殊聘用岗位、协议工资者除外。我院暂定岗位级别为院长、业务院长、主任、院长助理、护士长/副主任/科长、普通员工。1、基本工资1.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我院将采用医、护、技人员2500元/月工资,其他行政、后勤等人员1700元/月工资为最低标准,始用于中专学历,无任何资质,工龄的情况下以此为基准。2、工龄工资2.1每年1月份,上调一级工龄工资:为期满试用期员工、普通员工,一级为50元;主任、院长助理,一级为100元;院长、副院长一级为200元。2.2应聘本院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在外院工作不满3年的不计外院工龄工资。2.3应聘本院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在外院工作满3年及3年以上的,除去3年后剩余年限为工龄工资,统一为50元。2.4工龄计算方法:工龄=入院年-全日制学历毕业年–3(如:大学本科于2005年毕业,2012年来院工作,工龄=2012-2005-3=4)3、资质工资根据所属岗位不同,资质每提高一级,增加一级资质工资。与岗位无关的资质不在资质工资范围。2.1医师:助理20元,医师30元,主治50元,副主任医师100,主任医师200元。2.2护士:护士20元,护师30元,主管50元,副主任护师100元,主任护师200元。2.3医技:技士20元,技师30元,主管50元,副主任技师100元,主任技师200元。2.4药师:药士20元,药师30元,主管50元,副主任药师100元,主任药师200元。2.5其他岗位:初级50元,中级100元,高级200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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