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于我公司于2000年由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为企业工资,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占51%,技能工资占49%。我公司原《玉溪市自来水公司工资性津贴及奖金分配方案》,因工资结构的变动,不便操作;同时,几年来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部份条款已不适用,经公司考核小组研究,对原分配方案进行修定,调整后的考核分配方案如下:一、考核小组成员组长:田家文组员:许家荣刘蕾刘惠萍攸朝福二、考核方式每月考核一次,受奖惩者在下个月的工资中兑现,年终全面考核一次。三、考核内容见《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分为共同目标、部门目标。公司考核到厂、科室,厂科室考核到个人。四、考核办法1、技能工资、奖金与劳动表现相挂钩以企业的岗位、技能工资为基数,按各科室实际定员核发,实行技能工资、奖金全浮动。2、考勤与考核工资相挂钩:事假:(岗、技能工资+奖金+补助津贴)÷21.5天×请假天数=病假:(岗、技能工资+奖金+补助津贴)×50%÷21.5天×请假天数=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奖金+补助津贴)÷21.5天×请假天数=年终考核时,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全部奖金。已经发出的奖金,在次年全额扣回公司。五、对年终被公司或上级机关评这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工会积极分子、先进职工、五好家庭者,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奖金。1、违反党纪、党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受党内(团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2、各种违法违纪,受刑事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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