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是检测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1.3本制度以检测中心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南昌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有竞争力。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昌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所有正式员工。三、薪酬结构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固定薪酬部分: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工资、资历工资、技能工资;计件(绩效)薪酬部分:个人产值超出基本任务,超出部分按35%计提或按所出报告份数计提;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各类津贴、午餐补贴等;保健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3.1固定工资3.1.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当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2015年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人民币;3.1.2司龄工资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建科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50元/月。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3.1.3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共分10级。3.1.4资历工资资历工资根据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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