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页共10页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层年度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推动企业董事会加强对高管层人员的考核评价,有效建立高管层与企业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效益增长,给股东及投资者以良好回报,现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关定义:1、公司: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高管层:包含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以及按照公司高管进行管理的经营团队成员。根据各分管板块的业务性质,高管层细分为四类:总经理、非营销类、营销类、独立核算类。第三条高管层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原则,权责利统一;2、立足公司投资回报、权益保值增值和企业可持续发展;3、权责利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即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4、业绩增长原则,只有业绩增长才有超额激励。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要求第四条高管层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经营业绩、企业党建、廉洁自律、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等指标。考核期为公历完整会计年度,即当年的1月1日~12月31日。高管层年度个人考核成绩=企业党建×10%+(经营业绩×权重a+安全生产×权重b+廉洁自律×10%+人才队伍建设×5%+其他内容×权重c)×90%+特别加减分第五条考核指标:1、企业党建,是指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相关管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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