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原则“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第三条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评定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第2页共16页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职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职级1、21、21、2、31、2、31、2、31、2、3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职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主管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职级1、21、21、2、31、2、31、2、3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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