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出勤1.公司的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9:30,下班时间为18:30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2.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提前一小时之内离岗)为迟到(早退)。(乐捐款项用于公司活动资金,由行政部门监管使用,定期公开用度情况)。每月迟到5次以上者,公司可自行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此外每月设有全勤奖,对于一个月内未请假未迟到早退者奖励200元。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未经批准,不上班的;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第页1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4.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5.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6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6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6计算考勤。第三章请假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1.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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