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发件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办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生效日期:2013年7月1第一部分公司考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员工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的重要依据,员工上下班必须指纹打卡考勤。第二条员工的考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第三条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勤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假情况进行申报。第四条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员工的异常考勤。第二章细则第一节考勤分类说明一、迟到、早退第五条公司实行单双休工作制。每天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必须在指纹打卡机上签到,签到次数为两次,即上班和下班各一次。第七条上班不得迟到与早退。2第八条1.迟到:超过上午8:30到岗。如因堵车等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迟到需提前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每月迟到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开始处罚。2.早退:早于下午18:00离岗。扣款规定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2次以上开始计算处罚(即从第3次开始计算处罚),并且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4次予以通报批评一次。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二、旷工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照旷工处理。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3.其他等同于矿工的行为。第十条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3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扣款规定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以及一天以上扣罚旷工时间的双倍工资。三、事假、病假第十一条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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