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综合计划第一条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第二条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计划管理科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衡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第三条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1.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一指令及指导性计划;2.厂长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3.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4.长远发展规划;5.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6.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第四条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第五条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分管厂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计划管理科.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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