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一、销售原则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二、市场、计划管理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1(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四、价格管理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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