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制度为切实贯彻上级下达的节能工作精神,确保公司各个环节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用电管理制度㈠生产用电管理制度1、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各单位要切实作好避峰填谷工作,对生产班次进行合理调整,尽量使用谷段、平段电力。⑴生产用电量大的设备如铸造电弧炉、中高频炉、热处理电阻炉等必须利用谷段电力,5T电弧炉每晚开炉不得少于两炉,以降低用电成本;⑵除24小时连续运转设备外,其它设备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避开尖峰和峰段安排生产;⑶结构件公司、运输机械分公司电焊机大量运行时,避开尖峰和峰段安排生产。2、各单位对主要耗能设备要实施监控,明确使用人和职责;对主要耗能设备要配齐电能表,并按计量部门的要求定期检定。建立能耗和产量台帐,随时掌握节超情况,随时分析。3、各单位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快低效电动机、变压器的更新改造,大力推广新型节能产品和高新技术的应用。4、严格控制非生产用能。凡用于烧水、取暖的小型电炉、电水壶均属非生产用能,各生产单位可使用2—3台小型电热水器解决职工工作时饮用热水问题,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非生产用电器的单位,要报科技办公室备案批准,不经批准,禁止私自使用。5、照明优先选择耗电少、亮度高的节能灯,实行一灯一闸,管理落实到人。6、合理组织生产和选用设备,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7、严禁私自外转供电。8、公司本部、结构件公司、运输机械分公司每月20日零时清零,并计量当月耗电量。根据用电的时段情况的不同,相关部门将用电高峰与低谷时段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收费不同。具体时段设置为:时间时段6: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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