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第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第三条归档文件的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第三章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第四条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第四章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第五条工程档案的收集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第六条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第七条工程档案的立卷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第八条工程档案的编目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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