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司管理,节约开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包括工作人员临时到公司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三条出差必须按规定填写“出差申请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第四条按照分地区、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出差审批及报销时限第六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行程和天数,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第七条出差审批权限见下表:区域职级区内区外高级管理人员懂事长懂事长中层管理人员总经理总经理普通员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第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将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予以报销。特殊情况可提前以个人借款形式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借支额度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之间由综合办公室及财务部协商后,经总经理酌情批准;借支额度在1000元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借支未冲完的在次月工资中扣除剩余借支金额。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第九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及杂费补助。第十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及杂费补助实行定额包干。第十一条出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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