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第二章请假说明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所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并报行政处存档。二、婚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交与人事行政专员存档。三、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四、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五、假满回公司销假,请假事由需与实际相符。六、职工休假期间,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七、审批权限:员工请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1天以内主管审批,2—3(含2天),须经公司副总批准,特殊情况要超过3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各类假所有手续全部交于人事行政专员处存档。第三章请假标准一、公司请假标准如下:(一)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为无薪假,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人事部有权要求请假人员提供相应证明,以证实事假理由成立。员工无特殊原因连续请事假15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30个工作日的,视为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对其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二)病假:员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请病假,但必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二级甲等级以上级别医院病假条方可准予病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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