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教育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一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制订。第二条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一)兹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切的教育训练,以培养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二)使员工深切体认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能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向上,奠定公司基础。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不定期训练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第六条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第七条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第八条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定期训练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定期训练每年二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第十条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各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第十一条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第十二条高级干部教育训练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第十三条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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