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02-06-11发布2002-06-11实施起草部门:主要起草人: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1.2公司印章的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2.公司印章的种类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图形为含五星的圆形。2.2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2.3公司钢印用钢材制作,加盖于各种证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2.4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2.5总裁或总经理章刻有公司总裁名字的印章。2.6事业部章刻有公司各事业部名称,含五星图案的圆形印章,事业部章不具备法人效力。2.7总裁办、中心、部门、各事业部办公室方形章刻有总裁办、中心名称、部门名称、各事业部办公室名称,只对内使用的方形章。2.8其它专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第1页共9页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9戳记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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