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印章的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二、公司印章的种类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中海国建工程建筑合肥有限公司”。2、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3、总经理章:刻有公司总经理名字的印章。4、财务章:刻有公司专用的公司用章5、其它专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三、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办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散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经理确认。办公室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4、废止: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办公室处理。除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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