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强化员工请假、休假制度管理,形成良好的职业氛围,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假期管理制度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第二章假期类别公司的假期分为有薪假期和无薪假期两种,1、有薪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病假(含非因公负伤)、生育假、年休假、工伤假、其中病假、工伤假不属于全薪,其薪酬按本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无薪假期包括:事假第三章请假规则1、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员工休假应获得直接上级主管以及人力资源部的批准。2、所有假别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按请假核准权限得到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存。遇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形式提前请假的,要从请假之日起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假期结束后补填请假单。若假期中出现临时不得已的情况,假期不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3、员工请假、休假,无论任何假别,不超过半天者须经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半天不超过3天者,须经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三天者,要经过主管高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批。第四章无薪假期一、事假1、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在工作时间段内办理的,可请事假。请事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休假。2、因临时突发性事件未能提前请假的,应于事发后及时电话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到岗后及时补填请假单交至人力资源部。未得到批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3、连续事假15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取消年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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