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手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制度。二、配备条件1、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公司为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统一配备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以便于对内的信息的及时反馈及对外的业务联系。2、配备人员范围①主管级别(含)以上员工②部分因业务需要的非主管级别员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三、使用规则1、公务手机及手机卡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缴费,禁止私自和电信人员商定,否则取消公务手机使用权,手机产权全部归公司所有,员工享有使用权;2、公务手机使用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休假期间亦然。使用人员需作好手机充电等自我管理,出现手机不接电话、关机等现象,无特殊情况一次个人承担当月手机套餐费用一半,一个月内二次承担当月手机套餐全部费用,一个月超过三次(包括三次)以上的,公司将收回手机及号码,取消公务手机使用权;3、所有使用公务手机人员对外开展业务时,必须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4、公务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若未经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批准,私自将公务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的,取消公务手机使用权,公司将收回手机及号码,并且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都由借用人承担;5、使用公务手机的在职人员如因工作岗位调动无需使用公务手机的,需将公务手机及手机卡还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6、使用公务手机的人员如在拿到新手机两年内离职,须将手机交还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确认无损不影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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