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仓新能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根据《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三、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人才招聘一、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公司行政部予以招工。二、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初试、复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三、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公司行政部)----复试(主管部门)----通知结果(主管部门)----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行政部)-----予以试用(主管部门)----予以转正。四、新进员工经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公司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公司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照片4张;15.体检表及健康证;6.其它必要的证件。五、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公司行政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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