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科技项目是指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具有一定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本制度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由公司技术开发费列支、纳入年度计划内以及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临时立项开展的科技项目,包括科研开发、短平快、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研究、前沿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科技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指为满足生产和科研工作需要而开展的检测、检验等仪器设备购置及相关条件建设项目;短平快项目是指技术相对成熟,实施周期短,见效快,支撑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提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的产线填平补齐和装备改造项目,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实施过程存在一定技术风险的重大技术措施项目。第三条纵向科技项目是指获得政府财政拨款资助,由政府行政部门组织和实施的各类科学技术活动,包括: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技术创新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河北省、北京市科技项目计划等。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第二章职责分工第1页共44页第五条技术质量部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立项通知、科研开发项目进度控制、结题验收、后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修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办理以公司名义对上、对外的有关业务工作。第六条计财部负责科技项目概算审查及资金的专业管理。第七条设备部负责科技项目设备采购、建安施工组织相关的对上...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