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与土地管理(一)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地人员管理规则第一条凡本公司工地人员(包括主任、工程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及看寮人员在内)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照本规则实行。第二条工地人员应恪遵公司规章及通告,竭诚尽职,并须团结一致,和衷共济,使工程进行顺利。第三条工地主任为工地的主管,指挥工地所属人员、工头及承包商等并对工地的监工及管理员负一切责任,如发现有不遵照指挥者,由工地主任负责呈报上级处理。第四条工程管理员,除负责分配的范围指挥工头承包商并协办工程事务外,对于工程的施工,应依照图样切实负责监督,实不得让施工者偷工减料的现象。第五条工地材料管理员专司负责工程用料的申请,验收及登帐等事项并督促看寮人员看管材料。第六条工地人员,应随时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所有设备及工程用料,倘若发生材料遗失时依照工地材料遗失处理办法负赔偿之责。第七条工地人员不分星期假日均应依照规定时间到工地上班,并亲自签到,无故不得请假或迟到早退。第八条工地人员在不影响公务范围内,每个月得轮流申请公假两天,但不得连续一次请假两天,若逢平板浇置混凝土时,一律不得请假,凡请假应事先向公司人事单位报备,否则一律以旷职论。第九条工地人员于办公时间内非经工地主任核准,不得擅离职守,如有急事需外出时,应按公司内勤人员外出办法办理,每月月底由材料管理员整册送回公司报备。第十条工地人员无论在办公时间内或外,一律禁止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秩序妨碍公益等情形,违者从严议处。第十一条工地人员一律禁止招来非公司职员住宿。第十二条配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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