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范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方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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