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规定第一条差旅费开支范围:集团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出差的次数、人数及借款和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应办理申报批准手续。出差人员按出差的任务、时间、地点、路线等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因工作需要,聘请非本公司人员为公司办理业务而出差,需公司负担差旅费用的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员工出差办理,其标准按管理人员执行。第三条出差路途较远的应乘火车,乘长途汽车者,汽车票价超过火车票价(硬卧票)部分不予报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远或任务紧急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凡事前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时按同等线路的火车票价报销(按相应的级别标准),超支部分自理。第四条随同高级管理人员出差的人员,其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可以享受高级管理人员标准,但最多限2人。第五条严格控制订票费用,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订票费用自理。若遇特殊情况,个人可写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但一次最高不得超过20元。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凭单据报销。第六条外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及订货会议的,经总经理批准,住宿费按会议通知标准报销,会议通知不明确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凡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人员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第七条一次出差到多个地点的人员,车票报销时应列明从某地到某地的票费数额清单。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办私事或绕道的各项费用自理,且不得享受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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