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附出差标准)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出差管理细则第四条出差类型(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4、出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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