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仓库原料及成品的储存、装卸、搬运等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2职责2.1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资入库、储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安全管理,及仓库安全日常巡查。2.2安全部负责仓库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对库存物资入库、储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3仓库建筑3.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3.2仓库内不应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3.3室内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设办公室。其他室内储存场所确需设办公室时,其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门、窗应直通库外。3.4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其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不应擅自改变。如需改建、扩建或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3.5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3.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施。4储存管理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进行登记。4.2库房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150m2。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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