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共同签署需方:(以下称甲方)供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见附件产品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货号单价数量总计另附价格表总价1.1甲方向乙方订货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括运输费的1/3,税票.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供货数量按照实际使用量,具体供货数量以送货清单签字后为准.1.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料单要求生产加工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1.3货车每车应保持200㎡左右.二、交货期限:1、根据甲方所发出的货物交货进度所确定的期限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2、根据需要,甲方可调整供货时间,但应给乙方合理的备货时间,届时由甲方以函件、传真或其他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此书面通知作为合同的附件。3、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设计和加工工艺进行更改。4、延迟交货情形:不可抗力、甲方设计更改后同意顺延的期限,非以上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交货。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保证:乙方应严格执行与合同货物有关的下列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1)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2)有关的材料安全、环保标准:应符合建筑功能要求,材料标准要求,由于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导致质量、环保纠纷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3)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和由乙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资料.(4)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一致。第1页共4页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经甲方评审确定的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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