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文件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各二级平台、集团直属单位、以及各经营单位。其中二级平台是指日用家电集团、制冷家电集团、美芝合资公司、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集团直属单位是指香港总部、采购中心、安得物流公司、工业设计公司、美泰科技公司;各经营单位是指二级平台或集团直属单位的属下各级经营单位。第三条本办法作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框架性文件,是对人力资源各职能模块工作的原则性规定。第四条本办法中,涉及到人力资源相关职能的流程及权限方面内容,一般只规定到集团总部、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这些流程及权限,各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但最终以其上级单位的具体规定为准。第二章体制、原则第五条集团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集团人力资源部、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各经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成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第六条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组织愿景是:致力于成为员工的最佳雇主,打造企业吸引和保留人才的竞争优势。第七条集团的人才理念是:以人才成就事业、以事业成就人才。第八条集团遵循“以人为本、公开选拔、适才适用、依法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第三章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第九条集团各单位按照集团的发展战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并于每年9月份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第十条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批程序如下:(一)集团人力资源规划:集团人力资源部提案—集团CEO裁决;(二)应...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