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_第1页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一)本公司为提倡职工储蓄及谋求职工福利,并安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依照人事管理规则第13章及第14章规定,特订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二)凡本公司正式任雇用并按月领有固定薪津的职工始得适用本办法。(三)适用本办法的职工,每月应提存职工储存金,其储存金额按该职工每月固定薪津(不包括特勤津贴、外勤津贴及其他临时津贴)总额2%提存,并以10元为单位,其尾数舍去不计。对前项个别职工储存金本公司配合另按月提存其相等金额的储存金,作为该职工的退休福利储存金。(四)本公司以第三条所提存的储存金额总额作为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并以本公司为委托人委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为受托人,依本公司与受托人签订的团体职工退休福利基金信托契约的规定进行管理。(五)职工停职期间可免提存,但保留其领受退休福利金的资格,复职时即恢复提存。对该职工已提存的退休福利金的收益,由受托人按月复利计算滚入本金。但停职期间经本公司认为必要者得继续提存,其停职期间的固定薪津总额以停当月份的固定薪津额为准。(六)凡职工自加入本办法之日起至依下列规定奉准退休之日止继续提存储存金者,悉依本办法本条及第八条规定,计算给付退休福利金。1.任职满26年以上者。2.任职满16年以上现龄已达下列规定年龄者。(1)办事员、助理员、雇员及工友、司机年满46岁的。(2)专员及科员年满51岁者。(3)专门委员及高级专员年满56岁者。但前列职工依人事管理规则第117条、第118条、第129条、第130条、第131条、第132条、第133条、第135条规定同时享有领取退职(休)金的权益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参与评论可获取积分奖励  
洞见文库+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洞见文库专业提供各类研报范文等文档资料下载

阅读排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