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集团济南公司人事调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调动管理,加强人事调动的严肃性和原则性,提高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明确人事调动程序及审批权限确保科学调配,有序流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人事调动分为跨系统调动和系统内调动,跨系统调动以集团人事调动管理制度为准,本制度仅适用济南公司部门间的人事调动。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人事调动须以济南公司发文或调令为执行依据。第二章人事调动原则第四条人事调动分为因工作原因由部门申请的调动和因个人原因由员工本人申请的调动。第五条部门申请人事调动,须以部门的编制、需求为依据,只允许提出需求岗位及要求,不得指定具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调动人选的工作能力、业绩、经验、转正情况等综合因素后统一安排。第六条员工个人申请调动,须在恒大系统内工作满两年(其中集团统招大学生须入职满三年),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且有充足的调动理由。调动后其职务及薪资由调入部门重新核定,不得高于调出时的职务及薪资。第七条人员调配中,用人部门及员工个人凡违反正常申请调动原则及程序私下交易的,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薪资级别降三级的处分,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第八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的公司中层及以上1/4管理干部,公司将予以职务降一级的处分,其薪资级别将按照新的职务予以重新核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的其他员工,公司将保留其原有部门及岗位,并予以薪资级别降两级的处分。第九条员工不胜任或不适应岗位工作,所在部门可按本制度申请调整岗位,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或适应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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